isPc
isSmall
isPad
isPhone
 欢迎访问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
搜索热词: 永顺检察 检察院 永顺 永顺检察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打印此页 ]

巡查河道水源 保障饮水安全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办联合开展河湖巡查工作

2020-05-06 09:57:20 网站管理员 永顺 点击数:

为切实维护饮用水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4月28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与县河长办工作人员一道对饮用水源地上游的莲蓬村河道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利用无人机航拍为县内猛洞河沿线开展“大体检”。这也是该院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后第三次对县域河道环境保护进行“回头看”行动。

 


 

 永顺县灵溪镇莲蓬河道,是永顺县及县城周边区域居民饮用水的取水源地,属于二级水源保护区,该流域的水质如果受到污染将会直接影响人们群众的饮水安全。 

 

 该院接到群众反映,水源地上游存在蓄养家禽等污染环境的问题,随后该院民行科联合河长办立即对猛洞河上游水源地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沿河巡查。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莲蓬河道周边村落存在农户蓄养大量家禽、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水源地保护标志牌数量不多、相关宣传缺少;河道两旁泥沙、垃圾污染等问题。发现问题后该院与河长办积极沟通、协调,共同探寻解决方法。

 


 

为全面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下一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将继续以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与河长办共同履行对饮用水水源监督的职责,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