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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永顺县公安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大控方”体系建设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

14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大控方”体系建设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潘翼主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曙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嘉出席会议。

 

 

会上,潘翼介绍了本次会议议程及注意事项,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案件承办人对部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随后,与会人员对涉嫌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收集、事故处理、相关犯罪认定标准等司法办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刘嘉对办案人员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固定证据方面提出了新要求。表示,检警双方要加强协作配合,以良性互动助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凝聚检警合力释放监督协作效能实现双赢共赢提供有力支撑,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有效的检警保障,不断推进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杨曙光表示,公安民警要规范办案程序、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办案能力执法水平。检警双方要依托“大控方”体系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平安永顺建设

 

 

潘翼表示,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涉交通类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工作,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定期会商研讨疑难案件。二要依法办案、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涉交通类犯罪案件的办理过程,严格落实醉驾案件办理要求,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合规。三要加强指导、开展培训不同部门的办案人员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提升一线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素养。四要加强会商、提前介入,不断丰富和完善“大控方”体系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充分彰显“大控方”体系建设的司法价值。

县检察院“大控方”体系建设专干、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专干曾小霞,县公安局“大控方”体系建设专干、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专干杨静,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彭力泽,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交警大队主要领导及骨干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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