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持续推进深化改革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就某一刑事案件召开案件会商会议

4月29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与与县公安局就一起刑事案件进行会商,会议由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嘉主持,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石明波,党委委员、副局长黄若先,森林大队负责人余大海,民警王爱国、向仍新,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部彭玉梅、大控方专干曾小霞参会。

 

 

 

检警双方对该案现有证据进行了梳理,并就下一步侦查取证的方向、方式、方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议指出,为了案件的顺利办理,更好推进“大控方”体系建设,检警双方要在办案中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加强交流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依托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一阵地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嘉

 

永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石明波

 

永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若先

此次会议是永顺县检警双方落实“大控方”体系建设的常态化会议,通过此次联席会议,就案件办理及取证方向重点形成一致,提升了办案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捷报技术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大桥街永顺人民检察院    办公电话:0743-5223463

举报电话:0743-5232000    备案号:京ICP备05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