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11日,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第九巡察组对中共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6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检验“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的政法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永亮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4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每周开展调度,逐项抓实整改任务,带头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推进政治建设不够有力
1.问题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反馈机制,2024年召开党组会16次,均落实“第一议题”。
2.问题2: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将党章等必读书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平时学习中,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五学习日等组织开展学习5次。严格落实督学补学机制,针对缺席学习党员,发出补学通知6份。
3.问题3:学用结合不够,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党徽耀溪州·检心映黎明”党建品牌创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政治轮训1次,开展党员讲堂、检察官讲座、青年讲坛9次,提升干警理论素质,2024年积极向省院、州院申报优秀案件5件、优秀团队6个,3个优秀法律工作者、1个优秀办案团队、1个优案、1篇优秀法律文书、1篇优秀文稿获州级表彰。
(二)反馈问题:贯彻检察新理念的政治责任不强
4.问题4: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相关案件已通过支持磋商、提起公益诉讼等途径完成处理。
5.问题5:对高检院工作新要求响应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涉电诈刑事不起诉案件完成全面梳理排查,针对其中符合行政处罚的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建议进行行政处罚。
6.问题6:参与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意识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前审核机制,压实逐级审核责任,确保检察建议文书规范性和权威性。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反映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制发检察建议4份;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发案频繁的醉驾领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
(三)反映问题:推动落实检察职责的政治担当不够
7.问题7:“一把手”带头办案引领作用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检察长切实强化表率意识,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13件。加强与法院沟通衔接,妥善调整时间安排检察长出庭,2024年检察长出庭公诉案件6件。
8.问题8: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标准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每周院领导周例会分析研判专项工作,及时统筹调度。常态化推进院领导参与案件的协调和办理,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241件。推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常态化列席检委会学习,提高检察人员素能。主动到长沙县院、芙蓉区院学习取经,选派干警跟班学习2人次。
9.问题9:执行政策法律标准不统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相关案件的综合评查“回头看”,并严格落实案件审批制度,层层压实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各级责任,确保政策法律执行标准统一。
10.问题10: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明确专人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常态化检察监督,2024年开展集中警示教育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检察建议5份,收监执行4人。
(四)反映问题: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效果不佳
11.问题11: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相关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核查,并提交检委会讨论。联合法院开展了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进一步落实量刑指导意见,逐人制作《量刑建议评议表》,并严格落实案件审批制度、检察官联席会制度,提高量刑质量。
12.问题12:部分办案人员过于追求指标数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强了案件逐级审核把关制度,强化了案件管理部门“类案监管”,目前已无该类现象发生。
13.问题13:对外协调联动不力,影响办案效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力度,强化取证引导,主动联席会商,已完成对进展效率不高案件的处理。
14.问题14:案件管理问题大幅增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组织召开案件质量分析大会,逐一分析问题原因。明确了员额检察官为案件第一责任人,案件协办人为办理各节点的责任人,各部门明确了案卡监督员,负责监督案卡填录责任。进一步加强了智检系统运用,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2024年下半年被上级院通报的案件问题同比下降了43.01%。
(五)反映问题:法律监督的刚性不强
15.问题15:监督浅表化的倾向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的运用,每月向公安机关通报监督情况。严格落实监督文书审批制度,科学运用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2024年制发各类监督文书38件次,采纳率均为100%。
16.问题16:审判监督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刑事审判检察业务学习,参加条线培训2人次,并邀请结对共建检察院芙蓉区检察院业务骨干到我院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积极学习先进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经验,对判决案件逐案制作《刑事审判监督线索审查提示卡》,确保高质量监督,2024年开展审判监督工作2次。
17.问题17:核心业务成效欠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与先进县院之间的交流学习,与对口联系院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长沙县检察院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2024年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民事再审检察案件2件、民事抗诉案件1件。
(六)反映问题: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严
18.问题18:落实“三审制”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建立《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逐篇文稿签署《审批单》,落实审核、校对责任。
19.问题19: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完善了《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压实各级审核责任,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七)反映问题: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20.问题20: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半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并按照季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联席会议2次,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1.问题21:“关键少数”引领带头作用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及时通报“关键少数”相关情况,结合自我剖析、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等方式,长鸣警钟、提高震慑,守牢廉洁底线。
22.问题22: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检务督察专干牵头每周进行工作纪律巡察,并于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了公示。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月”活动,并对相关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已将日常纪律作风情况纳入干警个人考核。
23.问题23: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主动邀请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对因事未能出席的党组会均向纪检监察组会前报送党组会材料,会后报送会议纪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报账单据注明党组会研究时间,便于事后监督核查。
(八)反映问题:“两房”建设项目乱象突出
24.问题24:招标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两房”建设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目前所有采购均依法开展。
25.问题25:工程漏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漏项评估,列出了已签证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未完成部分,已提出解决方案。已向施工方发出告知函并约谈,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
26.问题26:合同管理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与相关公司沟通协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合同纠纷。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严格执行手续,确保合规、透明。
(九)反映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27.问题27:工期漫长。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配合州院专项工作小组对我院“两房”建设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形成专题报告,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明确了下步整改措施。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督促项目推进。坚持每周院领导周例会汇报研究工程进度,及时统筹解决问题。每月向施工方发送了催工告知函,督促施工进度,针对工期拖延等情况,及时要求施工方作出了情况说明。已完成了漏项问题清理评估,并根据县长办公会会议决定,对遗漏项目进行立项,由县财政保障相关资金。目前,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完善二期预算编制。
28.问题28:固定资产账账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聘请第三方公司完成了固定资产清查审计。建立了《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核实清单》,并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责任人和固定资产登记台账,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9.问题29: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已上报上级院,根据上级院指示做好后续相关处置和下账处理。
(十)反映问题:财务管理有漏洞
30.问题30:食堂开支超标准补贴、采购结算手续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院要求,对食堂采取了第三方托管服务,从源头上控制开支。制定了《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食堂管理和运营。规范了食堂报销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31.问题31:借支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约谈相关财务人员,完善了《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日常报账等程序。明确各部门专人为报账员,并组织全院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干警财务规范意识。
(十一)反映问题: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2.问题32:对党支部的管理较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制定了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进一步强化了对党支部的监管指导,由院领导直接担任各党支部书记。
(十二)反映问题:执行组织路线有差距
33.问题33:发展新党员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已制定202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建立了2024年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储备库,2024年12月接收1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34.问题3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总支对相关党支部委员进行了约谈,支部进行了说明或补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按照季度落实好监督指导工作。
35.问题35: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党支部进行了严格自查,就相关情况作出了说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目前已无该类问题发生。
(十三)反映问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
36.问题36:问题查纠效果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组织了征求意见,仔细梳理了领导班子个人存在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并做好跟踪督查,避免重复问题出现。
37.问题37: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于2024年11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相互批评、坦诚相见,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38.问题38:谈心谈话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必谈”要求认真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院领导班子分别与相关同志谈心谈话,收到意见建议共计115条。
(十四)反映问题:政治生态待优化
39.问题39:有的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管理、怕被告状的心理,与干警交流沟通不足,队伍凝聚力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班子建设,院领导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培训,提升自身素能,扎实开展与干警谈心谈话30余次,及时了解干警所需所困,着力解决了干警反映普遍的问题,干警反响良好。进一步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并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周五学习24次、“三讲”活动暨传导授课9次,强化思想教育,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进一步凝聚,2024年获集体表彰11次、个人表彰31人次,“党徽耀溪州·检心映黎明”党建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党建品牌,湘西州永顺县25家采石场非法破坏林地、农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湖南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十五)反映问题:持续整改乏力,整改成效不明显
40.问题40: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持续整改的措施不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除“两房”建设外,2019年以来巡视巡察、政治督察等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两房”建设正在推进中,工作专班深入工地督促工期,并于每周院领导周例会汇报进度,目前一期工程进度已达99%,正在完善二期预算编制。固定资产已完成清理,并出台《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十六)反映问题:存在应付整改现象
41.问题41:对2023年12月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的问题,没有研究,而在2024年2月29日以院党组文件形式,同时形成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存在虚假、应付整改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该问题已经开展了自查并约谈了相关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发文审核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十七)反映问题:司法顽疾整改不到位
42.问题42:存在纸上整改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了专人开展“五必谈”工作,已对“五类必谈人员”进行了谈话,共谈话108人次,制作谈话笔录108份。
43.问题43:落实“三个规定”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将“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纳入干警平时绩效考核,并明确检务督察专干每月末提醒“三个规定”填报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整改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两房”建设工期漫长问题,重点跟踪督查,确保一抓到底,彻底完成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
(二)深化自我革命。进一步加强巡察反馈问题和领域的总结研究,深化巡察未反馈问题和领域的摸排自查,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工作和发展形势不断推出优秀团队和典型案例,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永顺检察各方面向更高处迈进。
(三)深化长效治理。坚持把落实整改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会议精神以及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融入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大局,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州域社会治理、化解矛盾风险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全面推进现代化新永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43-5223463;
电子邮箱:ysxjcy2011@163.com。
中共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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