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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向文卫涉嫌受贿、贪污、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提起公诉

3月5日,湖南省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原局长向文卫涉嫌受贿、贪污、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由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向文卫享有的诉讼权利,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永顺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向文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永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永顺县卫生局局长、永顺县商务局局长、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向文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永顺县卫生局局长、永顺县商务局局长、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向文卫伪造数枚国家机关印章、事业单位印章,依法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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