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4日在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永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54件,获得各类集体荣誉12次、个人荣誉34人次,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顺贡献了检察方案和检察实践。
一、依法能动履职,在维护高水平安全中扛牢“检察担当”
(一)在维护安全稳定中担当作为。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91件721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2件84人,惩治聚众斗殴、危险驾驶、涉枪爆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205件314人,打击涉毒犯罪21件23人,依法严惩电信诈骗犯罪63件126人,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近百万元。深入乡村(社区)、集市、学校等群众一线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反有组织犯罪法、宪法等宣传23次,为基层一线解决维稳经费20万元,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二)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善作善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引导刑事和解案件14件,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控告申诉案件等3 件,成功化解塔卧镇1起10余年的林权证纠纷案。主动介入涉非法集资、房地产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63件。制定《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涉检信访风险源头防控。受理的26件各类信访件均做到按时回复、悉心解答,院领导带头包案下访并依法化解7件信访问题,以检察之为成功解开了李某某反映10余年的“信访心结”。
(三)在促进犯罪治理中务实有为。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82人、不起诉57人。从严惩治有从重处罚情节、主观恶性较大的惯犯、累犯38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0%,被告人一审服判率96.5%。对不起诉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向相关执法部门移送线索18条,督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处罚23人,做到“宽”不法外开恩、“严”不法外加重。
二、自觉融入大局,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践行“检察使命”
(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积极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共办理涉企案件37件,对涉企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人、依法不起诉6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7件18人,起诉侵害知识产权犯罪1件4人,依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办理牛羊检疫、松材加工、成人用品、医美等领域案件5件,引导商户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参与“法治护企工作室”,以“3+N”工作机制为牵引贴身服务园区企业。院领导带头联点商会、企业10余家,开展走访宣传活动20余次。携手县工商联召开“法治护航·问需企业”调研座谈会,面对面收集企业意见建议,一对一答复生产经营法律问题。
(二)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办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非法占用农用地、临时用地未复垦复耕等案件9件,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办理农村生产安全、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垃圾乱放、畜禽养殖等案件5件,促推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62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15万余元,坚决守好农民的钱袋子。
(三)为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凝聚法治力量。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成功督促保护水源地600余亩,督促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400余亩,促使侵权责任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金共100余万元。严厉惩治滥砍滥伐、失火、非法狩猎等犯罪10人。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支持磋商等方式,督促整治25座矿山非法采矿破坏土地、林地资源公益诉讼系列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该案还被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十大典型案例。
三、始终恪守初心,在践行高标准履职中释放“检察温度”
(一)守牢生产生活安全底线。聚焦社会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起诉5件6人;办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价值2.2万元。紧盯消防安全、电梯安全、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28处,拆除违法设施5处,协助相关部门争取整改专项资金315万元,有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防线。坚持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严惩强奸、猥亵、强迫卖淫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提前介入案件13件,批准逮捕29件35人,起诉27件39人,诉请法院判处3年以上刑罚34人。认真落实《永顺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检察长包联督导乡镇暑期“利剑护蕾”工作,实现暑期性侵未成年人新发案率为0。坚决依法惩治未成年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人。与公安、市场监督、文旅、民政等部门协同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落实落地,制发检察建议5份,开展联合帮教20次,发出督促监护令27份,办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支持起诉案件3件。持续推进检校共建,“黎明爱心小屋”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次,深受师生欢迎。
(三)守好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主线。以维护妇女、退役军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主线,立案办理保障哺乳期妇女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商超等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建设;立案办理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删除涉及100多名退役军人的个人信息400余条。积极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民政、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全县15家敬老院排查风险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整改敬老院饮食安全、运营管理、从业人员等问题32个,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四)守稳困难当事人救助帮扶阵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联合州检察院发放救助金21.5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12名。与省检察院协同开展“检爱同行”计划,帮助10名困难学生衔接社会救助资金。依托“黎明爱心小屋”阵地,为当事人解决低保、就学等问题4个,开展心理疏导40余次。在县委政法委统筹下,全面加强司法救助金的监管,联合县未保办、县教体局、小溪镇等多家单位,及时化解因监护人难以落实监护责任导致司法救助金存在被挪用风险的问题,确保每一分救助金都用在被救助对象身上。
四、持续深耕主业,在落实高质效办案中彰显“检察正义”
(一)客观公正做实刑事监督。深入推进“大控方”体系建设,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1件1人,纠正漏捕漏诉13人,均被法院采纳。监督侦查活动违法29件(次)、审判活动违法2件(次),已被全部采纳并整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等领域,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9个。办理“三类犯罪”财产性判项执行检察监督案件5件198人,提出纠正监督意见5个。
(二)质效并举做强民事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65件。提出民事审判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件,被法院采纳并改判2件。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50件(次),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0件。积极拓展民事监督领域,办理医疗保障、破产执行等监督案件6件,并将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新型案件纳入支持起诉范畴,不断拓展法治服务空间。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纪实在团结报专版刊登,并被湖南法治报、红湘西等媒体推介。
(三)精准发力做好行政监督。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9件,督促审判机关整改土地执法领域不当立案问题18个,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未全面依法履职问题9个,有力促进执法活动规范化。充分运用行刑反向衔接平台,对51件不起诉刑事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27份,推动收缴罚款50余万元。
(四)品质引领做优公益诉讼监督。统筹高质效办案与高水平公益保护,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红色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2件,坚定守护红色政权的精神家园;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4件,督促相关部门追缴收回国有资金83万余元。其中,督促税务部门追缴某公司欠缴税款及滞纳金80余万元的案例,被法治日报、湖南长安网、湖南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五、坚持固本强基,在夯实高效能底蕴中激活“检察动力”
(一)政治引领凝心聚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效能,组织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形成课堂理论教学、红色基地研学、警示教育促学的“三位一体”党纪学习教育模式。通过政治轮训,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永葆检察忠诚底色。坚决扛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守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监测阵地。以党建促队建的“党徽耀溪州·检心映黎明”品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党建品牌。
(二)检察改革赋能增效。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功办理案件9件,自主开发的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情况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已实现数据化办案新突破,现已督促收回国有资金2万元。全面运用案件智能自检系统,对业务数据进行前置审核,实现司法办案质量全流程数字化监控。借助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在线协同办理案件427件,司法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人才强检厚植根基。聚焦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过硬本领,持续加强干警综合素能培训,开展党员讲堂、检察官讲座、溪语青年讲坛“三讲”活动及道德讲堂等活动9次,2名干警与省检察院业务专家、标兵能手结成“导师带新人”对子,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4名干警被省检察院业务条线评为优秀个人。
(四)严管厚爱激发活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7次,开展谈心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51人次,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以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为契机,深入查摆问题17项43个,制定整改措施117项,完成问题整改41个,整改完成率超过95%。梳理廉政问题风险点54个,制定整改措施164项。压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责任,共填报记录重大事项175件。落实从优待检政策,组织开展各类文体和休养活动13次,进一步激活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做实“阳光检察”,在捍卫高层次公信中展现“检察形象”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践行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要求,积极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检察及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热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统战委员、无党派人士等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等活动28次,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公开案件信息685条,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85篇,利用“两微一端”向社会发送检察信息771件(次),邀请妇联、教体、学校等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律师全过程见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全覆盖式参与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真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深化“双向”衔接转化监督。与县人大办和县政协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的实施意见》,依托该意见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3件,把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委员提案1件,确保在双向衔接中接受监督、在成果转化中促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靠的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靠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靠的是政府、政协和监察委员会的关心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热心帮扶。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深知,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领悟还不够深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作用发挥不够,审判监督、行政检察监督等仍是短板;三是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对优秀案件、优秀办案团队的培育依然滞后;四是检察队伍的团结协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动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县委“5573”发展思路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理念,以高标准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检察保障。
一是以党建工作带动检察业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和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学习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在芙蓉镇建设检察志愿服务岗,以高标准的法治服务,擦亮“党徽耀溪州·检心映黎明”党建品牌,促推检察业务提质升级。
二是以高效履职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检察护企”工作要求,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启明工作室”,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启动小溪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文化遗产保护、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等领域专项监督,以公益诉讼检察优势,守护永顺山水人文。深化“一院一品”建设,推进塔卧红色资源保护法治平台建设,打造“红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刑事和解、检察听证等方式推动检信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三是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对标人大专项监督工作计划,充分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质效优势,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量。认真落实与监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协同推进腐败治理。加强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不断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黎明爱心小屋”品牌辐射带动效应,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利剑护蕾”常态化。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专门矫治教育工作规定(试行)》要求,通过分级干预、精准帮教,确保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工作见行见效。
四是以管理改革促推检察工作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结合“一取消三不再”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持续优化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机制,让高质效办案成为检察机关新常态。持续推进数字赋能检察战略,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平台,通过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延伸。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调动干警培育典型案例、建设优秀办案团队、打造优秀办案能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检察工作“百花齐放”。
五是以问题整改带动作风转变。牢固树立抓问题整改就是抓高质量发展、抓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持续做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和检务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两房”项目二期建设进程,有效提振队伍精气神。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三个善于”为标准,着力培养一批专业领域和条线的“尖子生”。积极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着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路虽远,行则将至。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勠力同心,开拓进取,以过硬检察担当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永顺建设的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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