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永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大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年共获得各类集体荣誉19次、个人荣誉37人次,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和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顺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矢志不渝坚守信念,在思想淬炼中擦亮检察忠诚底色
(一)加强思想引领铸魂。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将思想政治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0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1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中锤炼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实意识形态立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情况,全力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严守网络宣传、舆情信息两大阵地,强化“三审三校”履行力度,加强“两微一端”平台管理,在《人民日报》《湖南法治报》等媒体平台推介检察好故事、发出检察好声音57次,让法治的清风正气占据意识形态主阵地。
(三)坚持从严治检固本。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财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检务管理机制10余项。立足本土红色资源,结合易鹏飞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积极参与“廉接新征程•曲艺话清廉”活动、组织“廉洁伴成长 清风润童心”六一亲子活动等,推动清廉思想、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我院落地生根。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共记录问询情况148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二、胸怀大局服务发展,在县域建设中提升检察担当成色
(一)全力护航安全稳定。全心全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15件894人,打击聚众斗殴、危险驾驶、偷越国(边)境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120件137人,惩治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诈骗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90件110人,依法起诉涉毒犯罪21件50人。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依法处置鲁嘉山殡仪馆、溪州医院等信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政法系统“三年”活动,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15件23人,向相关执法单位制发行政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2份,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检察长面对面为企业家上法治课,联合县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到工业园区与多家企业进行座谈交流,零距离为企业问需解忧,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倾情守护美丽家园。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监督行动,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444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7公里,挽救被损毁国有林地1800余亩;督促侵权责任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金1000余万元,均得到法院有效判决。主动提前介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损害专项督察案件,全力推动县内25座采石场有序整治,用检察蓝擦亮绿色永顺底色。持续深化“一院一品”建设,办理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塔卧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件、传统古村落古树名木保护领域案件5件,助力县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三、高质高效双向监督,在公正公开中创新检察监督特色
(一)在敢于监督上见行见效。深入推进“大控方”体系建设,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8人,撤案7件7人,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采纳回复率100%。深入开展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7份、检察建议2份。坚持权利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不作为、乱作为、怠于履职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9件,首次办理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行刑衔接”案件8件,有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在善于监督上善作善为。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行政机关会签协作机制5个,从制度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以“百案评查”为契机,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发现案件线索425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领域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借助专业“外脑”,邀请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单位技术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不断提升专业监督能力和水平。
(三)在接受监督上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履职评议,主动向县人大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5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90件次,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公开案件信息982条。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认真收集整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25条,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2件,推动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86篇,利用“两微一端”发送检察信息1233条。组织召开检律共建座谈会,着力构建检律良性互动关系。
四、不忘初心守护民利,在厚植情怀中永葆检察为民本色
(一)双向奔赴回应群众来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对受理的26件信访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进展或结果性回复。压实院领导包案责任和首办责任,用情推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4件,多元化解重点信访件6件,办结10余年信访积案1件,用心践行“人民至上”情怀。
(二)如我在诉保护特殊群体。加强弱势群体民生司法保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件2人,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58件,帮助农民工讨薪130余万元、争取人身损害赔偿250余万元。认真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涉案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15件(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3.5万元,避免群众因案返贫致贫。
(三)情同此心呵护花蕾成长。扎实开展“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6人,向公安局、文旅局、教体局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职能部门对14家违规经营场所责令停业整改或处罚款,协助查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5000余人(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积极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依托“黎明爱心小屋”阵地开展法治宣讲、慰问留守儿童、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等70余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五、扛牢责任护航民生,在保障安全中淬炼检察作为亮色
(一)守护群众食品安全。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职能部门查处价值16万元的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共0.4吨,首次对当事人判处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7万元。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销售假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3件,移送行政处罚线索3条,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守护群众医药安全。紧盯药品安全领域精准发力,督促职能部门查处未明码标价药品5.24千克,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积极开展医美行业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针对售卖过期产品、来源不明产品等违法经营现象,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确保行业监管规范,用心守护群众“颜值”安全。
(三)守护群众人身安全。扎实开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加油站、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向相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9份,督促整治安全隐患145处、拆除违法设施4处、关停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经营场所1家,协助争取消防安全建设专项资金20余万元,切实筑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护网”。
六、坚持不懈正风强能,在磨砺队伍中激活检察基础原色
(一)树立良好队伍风尚。聚焦打造干警喜欢的党组班子,以“能动班子”带“能动队伍”,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全院上下勠力同心实现“脱薄摘帽”目标。深入推进“文明机关”“清廉机关”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志愿服务、警示教育等活动,对新入职、新提拔干警讲好“政治第一课”,让清风正气逐渐成为检察队伍的标签。
(二)提升干警综合素能。以党员讲坛、检察官讲堂、青年论坛等为载体,开展传学讲学14次,选派干警参加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18人次,推动13名干警实现轮岗锻炼,组建“导师带新人”师生对子8对,用传、帮、带、练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不断创新互动学习模式,与省检察院检察官管理处、长沙县检察院等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互学互鉴,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不断锤炼干警党性修养。
(三)提升检察文化自信。持续推动文化育检工程,组织机关运动会、气排球比赛、传统节日趣味文体项目等活动30余次,全面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巩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果。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举办“汲取榜样力量,争当检察先锋”演讲比赛,推动干警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激活内生动力。落实从优待检政策不打折,进一步完善文化阵地场所建设,为12名外地干警解决住房困难,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院获评州模范职工之家、州级节约型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热心帮扶。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职能部门,向监督、支持、关爱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不少短板和弱项:一是检察履职理念、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与“求极致”“止于至善”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服务发展大局的检察方案还不够优化,对检察好故事、好典型、好案例推介得还不到位;三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兴领域发力不够,机关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四是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保持定力、稳扎稳打,切实推动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和省、州“两会”精神,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忠实执行县委“5573”发展思路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以高质量的业务能力守正创新,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担当作为,推动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顺乘风猛进。
一、巩固主题教育这个成果,统筹政治和业务融合发展
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大兴调查研究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及时补齐检察机关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短板弱项。强化政治引领,结合检察实际,着力打造“党徽耀溪州·检心映黎明”党建品牌,实现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双融合、双促进。
二、扭住发展大局这个中心,助力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
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牢牢抓住第三届湘西州旅游发展大会在永顺召开的契机,围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持续发力,为永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认真学习践行“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在司法办案中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能力,护航平安永顺建设。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型案件办理,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永顺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三、牢记司法为民这个宗旨,保障民生和民利两条底线
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聚焦养老诈骗、农民工讨薪、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检察监督,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力推动军人、妇女权益保护和司法救助工作,为特殊群体传递司法关爱。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和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擦亮“黎明爱心小屋”品牌。
四、践行公平正义这个原则,确保实体和程序统筹兼顾
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意识,统筹推动“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大控方”体系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建设,助力刑事检察精准监督。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持续提升“技高一筹”的深层次监督能力。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衔接,用好用活“行刑衔接”机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全过程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通过“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增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的落实力度和法律刚性。
五、把握严管厚爱这个要求,坚持素能和制度常抓不懈
严格落实“考实、评准、用好”的要求,科学完善干警考评机制。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让实干者实惠、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继续做好“传导授业 接续培训”和实战练兵,牢牢抓住“导师带新人”的契机,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自觉扛牢全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进一步织密织牢财物管理的“制度笼子”。科学谋划数字检察工作,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两房”功能化项目进程,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赋能。
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各位代表,今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有力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坚如磐石的信念、只争朝夕的劲头、披荆斩棘的勇气、势在必胜的决心,实干担当、守正创新,凝聚正能量,干出新气象,续写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永顺的壮美检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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