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19日在永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 于永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县委脱贫攻坚和生态文化旅游发展两大战略,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中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永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紧扣发展大局,立足新时代,干出永顺检察新担当
一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以必胜信念,全身心参与、全要素投入脱贫攻坚战,选派6名干警赴万坪镇兴隆居委会、朗溪乡楠木村开展精准帮扶,组织45名干警结对帮扶368户村民。协调引进资金3500万元,帮助完善了路桥、水渠、村部楼等基础设施,建立起湘西黄牛养殖和茶叶、油茶种植等脱贫产业,2个帮扶村分别在2018年、2019年高标准实现脱贫出列。严厉惩治贪污、侵占、挪用涉农资金案件4件,起诉4人,涉案金额200多万元;为防因案致贫返贫,向11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用检察担当助力脱贫攻坚。
二是毅然推进扫黑除恶。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哨位”,坚持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不枉不纵的原则,共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8人,起诉108人,有罪判决率100%。将肖某军等11人、万老三等18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全部依法起诉。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打伞破网”相结合,审查起诉涉黑恶“保护伞”犯罪1人,审查逮捕涉黑恶“保护伞”司法工作人员2人。依法对涉嫌渎职犯罪的县看守所原副所长彭某基决定逮捕。
三是依法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开展“检察长进企业”活动,全力支持企业促生产、稳发展;依法办理重大项目建设中阻工闹事、打架斗殴等案件22件35人,起诉28人;依法办理扰乱企业经营秩序的寻衅滋事案件4件13人。以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依法对“天使佳园”项目负责人张贵某等5人提起公诉,维护良好经营环境。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或不起诉犯罪较轻的民营企业负责人4人,有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张吉怀高铁永顺段施工企业涉案技术人员,依法不起诉2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四是积极投身平安永顺创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97人、提起公诉2010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36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453人,起诉“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05人,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158人,并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吊销驾驶证7人;办理组织考试舞弊考取驾驶证公益诉讼案件12件,让永顺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缉枪治爆工作,批准逮捕33人、起诉61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落实检调对接制度,调解处理轻微刑事、民事纠纷案件27件。办理涉法涉诉、刑事申诉等信访案件13件,办结率达100%;做实检察长包案制度,长达30年的向云某申诉案成功息访息诉。
五是悉心护卫“大美”永顺。把保护好绿水青山这个重要旅游资源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履职担当,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4件。及时督促整治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猛洞河不二门段、杉木河万坪段等污染环境问题,还“美好家园”于民。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在县委关心支持下督促拆除乡镇垃圾焚烧炉33座,并在全州率先实施原址生态修复。积极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办理省环保督查案件7件,督促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恢复生态植被300余亩。依法对酉水河芙蓉镇段垃圾污染进行公益诉讼立案,确保最美古镇再现一湾碧水清波,《检察日报》、湖南经视频道等10多家媒体宣传报道,擦亮芙蓉古镇旅游名片。
六是全员参战疫情防控。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永顺检察人闻令而动、“逆风而行”,出动干警参加县集中隔离点、社区卡点、机关家属区等执勤值守100余人次,协助开展核酸检测20000余人。组建党员、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对责任区域268户居民开展地毯式排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100余次,组织疫情传播风险专项检察监督7次,立案6件,依法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以实际行动构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察“屏障”。
七是坚决捍卫英烈荣光。永顺是“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中心”,是“百将摇篮”。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利用好红色资源的重要指示精神,联合职能部门调查登记永顺籍英烈、烈士遗属、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家底,建立保护台账。通过检察履职,及时发现、分析、解决英烈保护领域存在的该建未建、该管未管、该审未审等问题,立案5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取得了老司城博射坪烈士纪念园建成开园、县烈士公园纪念馆定期开放、纪念碑瞻仰秩序获得有效整治等一批可感可知可见的成果,用法律捍卫英烈荣光。
二、聚焦职责使命,强化法律监督,彰显“四大检察”新作为
一是全面推进刑事检察,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共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29件、撤案5件5人,追捕追诉11件19人,发出纠正违法取证、超期限办案违法通知书32份。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77人,提起抗诉15件26人。监督纠正刑期执行计算错误5人,监督收监收押21人。依法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7份,对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察建议9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改革后,注重加强与县监察委的配合制约,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提前介入5件,依法提起公诉16件17人。通过检察监督,4名通过行贿等手段非法获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开除,涵养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扎实推进民事检察,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调解书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假官司”进行真打击,立案监督虚假诉讼案件2件,对审判机关调解结案的肖某才通过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案,依法提请抗诉。聚焦反映强烈的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程序违法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审判机关强制执行案件15件,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民工讨薪讨债专项监督,立案86件、出庭支持起诉5件、化解劳资纠纷5件,帮助120余名民工讨回“血汗钱”200余万元,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包工头鞠某依法起诉,努力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三是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积极助力法治永顺建设,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当发出检察建议94份,均被采纳。对行政部门处罚决定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份予以纠正。依法监督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接待群众来访730次1097人、来信来电612件次,受理来信举报、提请抗诉等案件106件,7日内受理、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率均为100%。
四是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做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守护者。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使命职责,办理国有财产公益诉讼案件80件,督促相关部门追缴廉租房租金、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水资源费等近1亿元。从严惩治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17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饮食饮水安全领域案件22件,促使县城居民饮用水源地猛洞河上游养殖的家禽全部“上岸”,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大中型公共场所未建无障碍停车位、通道等问题立案5件,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出行权益。
三、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工作质效,释放检察发展新活力
一是以高度政治自觉,顺利完成检察机关重塑性改革任务。坚持把落实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作为诠释检察机关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顺利完成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15名检察干警的转隶工作。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精简化、扁平化改革要求,内设机构由11个精简至5个,充实一线办案力量25人。刑事检察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的法律监督新布局逐渐成型。检察业务考核机制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稳步推进,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司法办案评判指标已成为检察工作“求极致”精神的“检测表”。
二是以坚定法治信仰,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目标,用心用情用力释法,让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充分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成果。2019年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70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65%;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62人,获采纳417人,采纳率超过90%,推动法治永顺建设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三是以真挚法治情怀,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3件548人,起诉483人。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5人、不起诉8人、撤案1人,封存犯罪记录52人,提供法律援助120余人次。组织成立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黎明爱心小屋”,先后开展“守护花蕾、关爱儿童”法治宣讲活动29场次,制发加强校园安全、师德师风教育等检察建议10份,选派18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未成年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7万元,织牢织密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治网。
四是以深化互信互动,携手释放“大控方”体系建设新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州检察院统一指导下,积极构建诉侦全方位协作的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通过统一司法理念、司法尺度、司法标准,精准指控犯罪。“大控方”体系运行以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办案件21件,同比上升320%;捕后继续侦查案件275人,同比上升210%;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6.25%,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1.0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2.42%,司法办案效能持续释放。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塑造能动检察新形象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锚定前行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系统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和精细化考核,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党的建设成为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劲动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或苗头性事件,切实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五年来,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案件210余次。
二是坚持素能强检,夯实人才支撑。对标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的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推行以案代训、听庭评议、“导师带新人”、定向业务培训等“传导授课、接续培训”模式,提升干警专业素能。五年来,选派干警8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轮训调训,传学讲学覆盖率达100%。在2021年全州公诉人“大比武”中,彭浩、田杭、向剑辉等3人获“全州优秀公诉人”、“全州优秀公诉人提名奖”等称号。用好用活“检答网”、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中检网、学习强国等自学平台,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培养检察业务、司法行政等各类骨干20名,向省、州检察机关和兄弟单位输送人才8名。
三是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家风建设承诺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全面接受州检察院党组对我院党组的巡视,发现问题16个,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到人、到事、到时限,“真刀真枪”抓整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行月填报制度,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7件,保证检察权依法行使。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接受驻政法战线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五年来,核查涉检察人员问题线索8条,立案4件4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组织谈心谈话165人次,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开展“6 1 N”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顽瘴痼疾”47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9项,对27名干警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2名干警被追责,9件遗留问题案件均作消化处理。
四是坚持选树典型,激发队伍活力。为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加强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干警进行跟踪教育引导,为其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提供舞台。五年来,通过内部培育和对外推广,选树起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田杭、彭玉梅,州级政法英雄模范汪璇等一批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干警获省、州级荣誉31人次、个人荣誉112人次,获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24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树立司法公信,打造阳光检察新气象
一是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代表意识”。五年来,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15次,对“两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21条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并逐一反馈。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观摩庭审、听庭评议等活动60余人次,把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法律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以更加诚恳的姿态,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热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工商联代表、民营企业家等500余人次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70余期,切实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监督检察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00多条、案件程序性信息3000多条、法律文书700余份,以公开促公正。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300余篇,利用“一网两微三端”发送检察信息700余条,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
三是以更加谦逊的姿态,虚心接受法治共同体的履职监督。始终把监委、法院、公安等机关的履职制约作为规范司法的重要途径,对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沟通审查评查意见,确保指控犯罪精准到位;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3人;对法院提出的诉判不一案件认真审查,共改变量刑建议30人次。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邀请律师参与见证案件办理630件次,将听取律师意见作为检察机关防范冤假错案最低成本的法宝。
各位代表,历经五年的检察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才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永顺实际,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才能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能动作用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检察产品;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方针,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才能在建设“五个过硬”队伍中推动检察事业和检察队伍不断发展进步。
各位代表,检察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职能部门,向监督、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五年的检察历程,虽然有鲜花和掌声,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自身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一是服务县域发展和县域治理现代化的措施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提供的优质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二是部分检察干警业务素能有待提高,法律监督履职能力不足,“求极致”的工作标准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从严治检存在薄弱环节,过来司法不规范的问题集中暴露,部分检察人员受到纪律追究,队伍士气和形象受损。四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高,智慧检务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五是“两房”建设有待加快推进。对此,我们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设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推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机遇期,是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新起点。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心擘画了新时代永顺高质量发展新蓝图,为检察工作指明了奋进航向。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忠实执行州委第十二次和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5573”发展思路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服务建设现代化新永顺的宏伟目标,为绘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永顺壮美画卷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
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和指引,着力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坚决维护大局、准确把握大局、自觉服务大局。紧扣县委“5573”发展新思路,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为创建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履职尽责,为擦亮绿色、文化、开放、健康、平安的“五个永顺”名片不懈奋斗,认真走好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顺的赶考路。
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持续释放能动检察新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扛牢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依托“大控方”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效能,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需求。积极发挥“黎明爱心小屋”输送法治关爱、传递法治温暖的正向作用,打造未成年人检察保护特色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着力加强民事裁判精准监督、类案监督。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三、做强公益诉讼检察,答好新时代的“人民”答卷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窨井盖”专项监督活动,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严防国有财产流失;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让永顺美丽与发展比翼齐飞、生态与文化交相辉映。坚持把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作为特色品牌,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助力红色旅游蓬勃发展。
四、全面淬炼能力素质,锻造能打胜仗的检察铁军
坚持党建带队建,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以“刮骨疗伤”的决心力求司法规范的“海晏河清”,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以专业化建设为引领,优化传导培训和岗位实战练兵模式,不断强化干警素能。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立足民族文化优势,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以“软实力”提升“硬功夫”。
五、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广泛监督和舆论监督。忠实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网上网下一体化检务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听庭评议等,全景化、全方位展示检察工作,让公众有更多方式参与、了解、支持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行程万里,不忘初心。新时期,我们将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旺盛斗志,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律在严处,争创一流,为实现永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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