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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检察工作报告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5日在永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庆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忠诚检察、正义检察、阳光检察永顺样本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出了满意的检察答卷。全年办理各类案件689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00件,审查起诉案件287件,公益诉讼案件67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司法救助、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等案件121件。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大会中被评为先进单位,3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3名干警荣获三等功,11名干警获嘉奖。有27项业务考评数据名列全州检察机关前三名,财产刑执行监督业务填补全州检察机关历史空白。
    一、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积极投入新冠疫情防控。强化内部防控。疫情期间,加强电话、网络和书信等方式接待信访群众,减少人员流动和异地办案。落实联防联控。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卡点执勤350余人次,做好摸底排查和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对县看守所、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冷冻食品店等开展专项检查90余次,提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毫不动摇维护社会稳定。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2件29人。严厉打击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66件82人。坚决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起诉43件44人。突出打击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交通安全犯罪,起诉28件28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2件3人。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坚持助力“六清”行动。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经州人民检察院交办,依法对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花垣县公安局原法制办副主任石某辉立案侦查,决定逮捕。坚决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要求,将以万老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全部起诉到法院。全年起诉涉恶案件4件6人,有罪判决率100%,圆满完成“案件清结”目标。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协调资金1500余万元,实施2个扶贫村村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湘西黄牛、油茶等特色产业。对因案造成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全力护航金融安全。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件9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达5700多万元的彭某芳、张某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着力守护绿水青山。从严惩处滥伐林木、电鱼毒鱼、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起诉13件19人,通过检察办案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对犯罪较轻的3家民营化肥公司负责人取保候审,协助公司疫情后迅速复工复产,保障80多名农村务工人员正常上班。加强公平竞争司法保护。对胡某乔涉嫌吉首经开区产业园项目串通投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经济合同诈骗犯罪,依法办理龙某骗取县山水芙蓉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广告资金案。构建新型检企关系。深入张吉怀高铁永顺段建设现场,与施工企业联合开展“检企共建”活动3次,助力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持续推进反腐斗争。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相关规定,提前介入5件,实现监委、检察办案“无缝对接”。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审查起诉专案组,专案专人专办。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件5人,对司法工作人员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1人,审查起诉5人,提起公诉3人。依法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原局长向某卫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田某云提起公诉。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联合县监委、教体局等九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县教体局设立检察官联络室。积极开展以“守护花蕾·关爱儿童”为主题的湘西州女童权益保护宣讲三年行动,检察长、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18人兼任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上法治课。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人,不起诉1人,同意侦查机关撤案2件2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26份,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2人、社会调查和帮扶18人。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场所建设,接待群众来访75次90人。收到群众来信9件、来电51次,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受理来信举报、申请抗诉、不服生效刑事判决申诉、申请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等案件16件,均直接办理或转办。检察长定期开展信访接待,依法办理信访案件5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全县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用多办案办好案实际行动彰显公平正义、法治权威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1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达85.87%,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9.21%。坚守疑罪从无原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0人、不起诉3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9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检察长多次列席法院审委会,对审理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4件5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开展收押收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特殊病犯督促收监5人、收押1人。督促将判处有期徒刑8年、因病3年未交付执行的向某某投送长沙监狱。依法审查法院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裁决案件4件。依法审查县司法局提请收监执行案件4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服务“村支两委”换届选举,纠正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6人。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依法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2件。主动接受履职制约。对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指定业务骨干专人办理。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认真开展评查,落实司法责任,提高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着力整治虚假诉讼。严厉打击“假官司”,立案监督虚假诉讼案件4件。对法院调解结案的肖某才涉嫌套取26万元公积金虚假诉讼案,依法提请州人民检察院抗诉。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件。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后,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件。依法监督办理何某山申请执行覃某合同纠纷案,长达5年的执行难问题得到解决。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成功化解石堤镇一油业科技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公司顺利复工复产,16名农民工讨回工钱8万元。张某军务工受伤造成十级伤残,工程承包公司、包工头拒付医疗费,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判决赔偿17万元。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灵溪镇一农村土地权属纠纷,镇政府2次行政确权、县政府复议、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当事人不服、多次信访,检察院依法监督和积极参与调解,长达3年的纠纷达成和解协议。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某行政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检察院发现执行过程程序违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进行纠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排污设施不完善、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点乱停乱摆等现象,向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事”“难事”实现案结事了。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当好“公益代表”。着力保护饮用水安全。灵溪镇莲蓬和马鞍山两村沿河养殖户在猛洞河上游大量放养、圈养家禽,危及下游饮用水安全,立案审查后,我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拆除所有圈养设施,家禽全部“上岸”。着力保护水生态资源安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李某涛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责令其购买鱼苗向捕捞水域投放。着力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加强对国家专项资金监督,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对岔那廉租房62户拖欠租金近10万元,立案审查后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依法收取租金。着力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对博射坪烈士纪念园公益诉讼案,多次进行“回头看”,及时跟进工程建设。该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案件。
    三、自觉提升真正扛起新时代检察重任的能力素质,努力在自身建设中让每名干警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检察办案维护党的权威。着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和州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办案中努力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深化和巩固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11个精简为5个,专业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更加充分协调发展。全面落实“案-件比”评价标准。努力追求办案质效,最大限度一次性办结,避免办案程序空转。全年“案-件比”降低至1:1.86,数据考评在全州检察机关排名提升明显。全面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基本内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坚持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提升办案能力。参加上级检察院各类专题研修培训班11人次、视频会议培训150余人次。通过“检答网”直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业务咨询,每天登录率达90%以上。派员到州人民检察院跟班学习办案10余人次,专业办案水平明显提升。入额院领导全年办案69件,在带头办案、规范出庭方面作表率。强化从严治检。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三个规定”。核查和梳理今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等,办案人员必须主动记录报告,做到“逢问必录”,筑牢廉洁检察“防火墙”。
    四、自觉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全面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将检察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景展示、全面公开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贯彻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精神。及时梳理人大代表审查检察报告、参加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检察工作中整改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案件观摩听庭评议、宪法宣传进社区等活动33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与县政协协同开展片区脱贫攻坚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等活动20余人次。与县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1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了解监督检察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1条、案件程序性信息691条、法律文书272份,由人民群众评判。各级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00余篇,县检察院“两微一端”发送检察信息300多条。
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保障律师阅卷等各项执业权利,最大限度提供方便。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检察官和律师学习交流,构建新型律检关系。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忠实履职,奋勇前行,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步。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短板和不足。一是紧跟大局、围绕大局发展检察工作的理念有待加强,各项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履职还不够充分。二是部分检察干警办案能力有待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办案的新要求。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检察官办案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永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保障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5573”发展思路,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创新办案方式,着力服务“六稳”“六保”、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特色产业、工程建设、生态文明,为建设现代化新永顺增添检察动力。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贩毒犯罪,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立足检察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强化检察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及时监督纠正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违法行为,通过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从更多的司法个案中深刻感受到公平正义。
——抓好业务质效提升。积极创先争优,以“案-件比”评价效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为抓手,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拓宽履职领域,着力消灭业务空白,力争各项业务数据排名大幅提升,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充分发展、协调发展。
——扎实开展品牌创建。以“立足检察职能,助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开展“一院一品”创建工作。发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作用,传承红色基因,保护红色资源,服务红色旅游工程建设。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大力开展队伍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用铁规铁纪建检治检,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业绩考评,倒逼提升检察监督履职能力。充实检察力量,做好空编岗位人员招录和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
    各位代表,回首2020,我们无比感动;展望2021,我们充满自信。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坚毅前行,努力谱写新时代永顺检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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