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永顺县检察院召开了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法治经济有机结合”为主题的助力民企发展座谈会,旨在通过让不同领域的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职能,感受检察服务,并围绕检察机关如何为该县民营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进行深入探讨。
1月20日,省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周燕海、警务部党支部副书记刘功华一行,在州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石续发的陪同下,走访慰问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困难干警,并向永顺县院党组及干警致以春节慰问。
1月20日,永顺县检察院民行科联合县劳动局积极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了拖欠近半年的工薪8万元。
1月27日,永顺县检察院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落实上级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部署要求,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疫情防控应急保障队,强化筛查摸底,做好宣传引导,强化安全防范,履行检察职能。
3月19日,湘西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永忠带领的督导组深入永顺县检察院调研督导工作,查看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巡察整改等工作相关台账资料。
4月3日,湖南省永顺县中医院原党总支书记田吉云涉嫌受贿案,由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8日,永顺县检察院民行科一行前往老司城烈士陵园修缮地,就老司城烈士陵园石碑遭到人为涂鸦、污损后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并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交流,共同关注烈士陵园的后续修缮工作。
4月13日,永顺县检察院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3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4月18日,永顺县检察院未检办联合控申科为塔卧镇未成年被害人杨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
5月18日,永顺县检察院召开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通过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由杨靖国、王最、吴遥桦3名同志组成的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
5月26日,永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麻宗福在永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月28日,湘西州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石续发带领法警支队队长彭丽莉深入永顺县检察院督査指导司法警察工作。
7月23日,湘西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元带领州院案管科科长刘容一行人来到永顺县检察院,对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等方面进行指导。
8月6日,永顺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公诉。
8月26日,永顺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任命杨庆华同志为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杨庆华副检察长为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9月14日上午,永顺县检察院与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庆华代表该院与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9月19日,永顺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开工建设。
9月27日,永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红色旅游发展座谈会在塔卧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分校旧址红色讲堂召开。
9月22日,永顺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首例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
10月9日,永顺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联席会议在永顺县检察院召开。
11月25日,永顺县检察院就马某某抢劫案举办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12月7日,湖南省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主任王中华涉嫌行贿、受贿一案,由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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